一、在院黨委和上級團委的領導下,負責團委的全面工作。
二、主持召開團的會議,及時傳達黨組織和上級團組織的決議和指示,研究、計劃共青團的工作并督促檢查決議的執行情況。
三、根據團委的工作計劃,經常督促并協調各團支部開展工作,組織基層團干部學習黨的路線、方針和政策,研究團的工作特點和規律。探討工作方法和途徑,不斷提高基層團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。
四、經常向黨委和上級團組織請示、匯報工作,反映情況,爭取對共青團工作的支持。
五、了解和反映團員青年的工作、思想和學習等方面的情況,及時研究、積極引導并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教育工作。
六、抓好團的組織建設,組織優秀團員和先進團支部的評選工作,制定并完善團的管理制度。
七、做好超齡團員離團工作,收繳團費,接轉關系,并對違紀團員情況調查了解,提出處理意見。
八、接受黨委和上級團委交辦的其它工作。